深圳市前海稅務局發布《關于全面推行電子發票的通告》。決定11月1日起,全面推行電子發票。2020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紙質普通發票的申請領購手續。
也就是說再過兩個月,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前海納稅人將告別紙質增值稅普通發票,全面使用電子發票。
通知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前海稅務局
關于全面推行電子發票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0號)、《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電子發票的有關工作要求,為探索有效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和遵從成本的發票管理模式,前海稅務局決定試點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同時取消紙質普通發票,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對象為前海稅務局管轄的納稅人。
二、取消紙質普通發票的范圍:增值稅普通發票中文二聯版、通用定額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銜頭定額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等(除稅務局代開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中文五聯版外)。
三、2019年11月1日起,前海稅務局正式啟動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對前海稅務局管轄的納稅人停止辦理紙質普通發票的申請領購手續,其在2020年1月1日前領購的紙質普通發票可以繼續使用。
四、電子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公共服務平臺或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平臺開具。除另有規定者外,納稅人自愿選擇增值稅發票公共服務平臺或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平臺開具電子發票。
五、電子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相同。
六、前海稅務局設立服務專線,負責試點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問題咨詢和投訴工作,聯系電話:12366。
七、詳細信息請關注“深圳前海稅務”微信公眾號。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前海稅務局
2019年10月29日
具體措施(節選):
2019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發票開具服務,加快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盡快研究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
2019年底前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稅務總局、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這意味著,“以票控賬”、“以票審計”、“以票稅務稽查”已經越來越近!
有了企業所有電子發票的信息,企業的每一個舉動,都在稅局的控制之內。堅定的做一個納稅良民吧,偷稅漏稅以后將是死路一條。
這里要提醒的是:假如沒有真實業務,真的不要再找發票抵扣了,“金三”系統一定會比對出來,一張都跑不了,當初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還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相比于傳統紙質發票,電子發票在納稅人端具有開票流程簡單、保存方便、流轉便捷、報銷對賬無紙化等優勢和特點。
電子發票將“資金流、發票流”二流合一,將發票開具與線上支付相結合,打通了發票申領、開票、報銷、報稅全流程。